7.1 一般规定


7.1.1 居住区种植设计应以居住区总体设计的要求为依据。
7.1.2 种植设计宜保留和保护原有大乔木。
7.1.3 植物种类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选择观赏性强的乡土植物;
    2 应综合考虑植物习性及生境,做到适地适树;
    3 宜多采用保健类及芳香类植物,不应选择有毒有刺、散发异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
    4 应避免选择入侵性强的植物。
7.1.4 植物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以总体设计的植物景观效果为依据;
    2 应注重植物的生态多样性,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
    3 应满足建筑通风、采光及日照的要求;
    4 应注重植物乔灌草搭配、季相色彩搭配、速生慢生搭配,营造丰富的植物景观和空间;
    5 应保持合理的常绿与落叶植物比例,在常绿大乔木较少的区域可适当增加常绿小乔木及常绿灌木的数量。
7.1.5 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7.1.5 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7.1.5 植物与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7.1.5的规定。
7.1.6 屋顶绿化种植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7.1.3 居住区植物种类的选择对于植物生长情况以及植物造景的成败至关重要,应从多个方面加以考虑。
    1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环境景观之绿化种植设计》03J012-2中,将中国主要城市园林植物分成11个大区。分别为寒温带针叶林区、温带针阔叶混交林区、北部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南部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北亚热带落叶常绿阔叶混交林区、中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林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热带季雨林及雨林区、温带草原区、温带荒漠区、青藏高原高寒植被区。近年来,由于气温持续升高,出现了植物跨区生长的情况,但在植物的选择上要保持慎重,以当地若干年生长情况为依据,切忌大规模采用跨区的植物。
    2 要根据植物对光照及水分等的需求,把植物种在适宜的生境中。既可保证成活率又减少养护成本。
    4 入侵性强的植物,如因特殊要求需要引入的,必须采用确实有效的隔离措施,让植物在限定的范围内生长,以免对当地的植物生态造成影响。
7.1.4 居住区植物配置要综合考虑植物的造景要求、植物的生长环境要求以及人的居住活动对植物本身的要求。
    2 近年来,较老的居住区楼间绿地与住户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建筑阳面植物过于接近建筑,遮挡阳光,影响了低层住户的合理采光需求。建议居住建筑阳面的植物要与建筑有足够的距离。对于楼间绿地较为局促的居住区,乔木以落叶乔木为主。
    5 居住绿地要保持一定的常绿与落叶植物的比例,既保证小区冬季的植物绿量,又丰富了小区的植物色彩。在不易种植常绿乔木的区域可适当增加常绿灌木进行弥补。北方居住区常绿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以3:7为宜,南方居住区常绿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以4:6为宜,各区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调整。由于各种植物高度、体量和生长速度均不同,绿量也难以准确折算,因此常绿与落叶乔木的比例仅仅为指导。同时该数值是针对整个居住区范围,而不要求局部区域均达到此数值。
7.1.5 本条在《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版)》表4.5.3的基础上增加了建筑南窗与乔木的最小间距,由3m扩大至5.5m。由于南窗的光照对于居住环境意义重大,原有的3m距离实施情况并不理想,因此增加至5.5m。
7.1.6 屋顶绿化包括对铺以种植土或设置种植容器的建筑屋面或地下建筑顶板的绿化。
    1 坡屋面绿化通常不上人,较为简单,以草坪地被为主。一般选择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风力强、外形较低矮的贴伏状藤本或攀缘植物。
    2 屋顶种植要综合考虑屋顶的复杂程度及结构的承载力等因素,种植布局应与平台结构相适应;乔木植物和亭台、水池、假山等荷载较大的设施,设在柱和墙的位置上,可有效减少平台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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